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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武威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武威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武威职业技术大学
英文名称:Wuwe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University
第五条 学校代码:4162013518
第六条 办学类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学制:本科四年制
第九条 学历学位证书: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学府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
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等,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并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学校招生委员会决议具体实施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以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本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甘肃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甘肃省招生政策、投档方式、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甘肃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不设置专业级差,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仅限于本专业组内专业进行调整);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办法:当投档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按甘肃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
第五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机制,构建了“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同时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发放入学爱心礼包,协助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负担,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体检、专业水平或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包括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或有舞弊行为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根据甘发改价格〔2022〕370号文件,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分别为:工科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文史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6人间900元/生•学年。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wwoc.cn/
联系电话:(0935)6975188 6975190
传真:(0935)6975190
邮编:733000
学校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学府路1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宣传必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授权,私自宣传导致的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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