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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汽车检测与维修赛项规程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点击数:1,298 字号:【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2018060

赛项名称:汽车检测与维修

英语翻译:Automobile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装备制造业

二、赛项目的

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为背景,通过“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汽车电气系统检修”两个项目的竞赛,检阅参赛队组织管理、团队协作、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工作效率、安全及文明生产等职业素养;展示职业教育教学与改革的最新成果及参赛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和课程改革与创新的步伐,向社会宣传职业教育的成就,进一步促进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为行业、企业培养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

三、竞赛内容

比赛采用实操考核形式,分“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汽车电气系统检修”两个项目进行。理论考核融入实操考核中,参赛队在完成实操考核同时,应填写诊断报告,各分赛项的竞赛内容、时长见表一:

 

表一  各分赛项的竞赛内容、时长

内容

竞赛时长(分钟)

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

60

汽车电气系统检修

60

其中:

1.“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项目的竞赛内容附件12018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竞赛方案。

2.“汽车电气系统检修”项目的竞赛内容附件22018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汽车电气统检修竞赛方案。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团体赛方式进行,全省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在校学生,每名学生按专业限报1个赛项,不得多报,不得跨专业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比赛当年的51日为准)。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二)竞赛队伍组成:参加省级技能大赛的院校按竞赛项目组队,每个竞赛项目每校最多报三个人(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参赛队应通过校内选拔产生。参赛选手报名后不得更换。

五、竞赛时间

报到:2018419日全天(当天下午熟悉场地)

比赛:2018420日—21

六、竞赛赛卷

1.正式赛卷于比赛前1天内,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裁判长指定相关人员抽取赛卷。

2.在赛前举行赛前说明会,讲解考核要点、竞赛方式、注意事项。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

每个竞赛项目每校最多报三个人(队)参赛,领队1人,每队包含参赛选手3名,指导教师2人。参赛选手要求来自同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

(二)熟悉场地

赛项比赛前一天下午安排参赛队熟悉比赛场地,召开领队会议,宣布竞赛纪律和有关规定,组织参赛队领队抽签,确定比赛时段和工位。

(三)正式比赛

1.各参赛队统一听从裁判长发布竞赛开始指令后正式开始竞赛,参赛选手自行分工,合理计划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完成竞赛任务。

2.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每天早上在比赛前30分钟进入待赛场地,参赛选手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各分赛项参赛队参赛选手不足3人不允许参加比赛。

3.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以确保参赛人身及设备安全。选手因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时,裁判长有权终止该队竞赛;如非选手个人因素出现设备故障而无法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调换到备用工位或调整至最后一场次参加竞赛);如裁判长确定设备故障可由技术支持人员排除故障后继续竞赛,将给参赛队补足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4.参赛队若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结束时间由值场裁判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5.裁判长在竞赛结束前进行竞赛剩余时间提醒,裁判长发布竞赛结束指令后所有未完成任务参赛队立即停止操作和工位清理。

6.参赛选手不携带任何参赛队及个人信息入场比赛,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纸质材料等物品进入赛场,赛场内提供必需用品。

7.参赛队提交的诊断报告等竞赛结果,需要裁判员与参赛选手签字确认,其中参赛队由场上队长签参赛队工位号。

(五)成绩评定及公布

1.竞赛采用过程评分和结果评分两种方式,过程评分主要对人物安全、设备使用、操作规范、团队协作、职业素养进行评判;结果评分是针对学生提交的诊断报告进行评判,主要包括思路的合理性、数据的准确性、过程的规范性和结论的权威性等进行评判,并针对必要的理论知识进行考核。在赛项执委会领导下,赛项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

2.裁判报到后,每天比赛前1小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裁判执裁工位。

3.为保证裁判执裁标准一致,裁判赛前进行培训。

4.公示: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伍(选手)成绩汇总成最终成绩单,经裁判长、监督组签字后进行公示(各赛项须在赛项指南中明确成绩公示方式)。公示时间为2小时。成绩公示无异议后,由仲裁长和监督组长在成绩单上签字,并在闭赛式上公布竞赛成绩。

5.其它未涉及事项或突发事件,按照《2018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的相关内容执行。

八、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在承办院校合格场地进行,两个分赛项在同一场地上进行,其竞赛比赛工位设置如下,具体见表三。

表三  分赛项占地面积及工位数

分赛项

比赛工位(个)

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

2

汽车电气系统检修

2

竞赛场地设有尾排通风装置,提供稳定的电、气源,场地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

赛场内安排有裁判工作区、休息区、仲裁室、专家室、评分裁判室、医疗室、选手封闭室、卫生间等必要的区域;评分裁判室、裁判工作区、仲裁室、选手封闭区刚性隔离,配备志愿者,严禁外人进入;所有比赛工位用专用屏风隔离,避免相互影响;现场配备音响设备,以便有效组织赛场活动;现场配备有计时器,准确把控竞赛时间;赛场准备机要室,严禁外人进入,钥匙由裁判长和监督组长分别掌握。

九、技术规范

依据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轿车维修手册及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育教学要求进行。

十、技术平台

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竞赛项目、汽车电气系统检修竞赛项目全部在帕萨特整车上进行,具体见表四。

表四  竞赛器材配备表

竞赛项目

赛项器材

型号/技术规格

数量/工位

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汽车电气系统检修

车辆

帕萨特

(1.8T  AT)

2

故障诊断仪器

博世FSA740

2

博世KT720

2

万用接线盒

博世208

2

示波器

OTC3840C

2

万用表

世达

2

拆装工具

世达

2

尾气分析仪

BEA060

2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及实施

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能力评价与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分标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1)认真调试各考核工位车辆、仪器设备,保证考核条件一致。

2)裁判队伍考前进行竞赛预演培训,借用视频、图片等载体掌握操作过程的评判标准,借用诊断报告样品掌握诊断报告的评判标准,并对裁判的判罚进行分析对比,对不合理的判罚进行纠正,以保证裁判标准一致。

3)比赛期间,各比赛工位全程视频同步对外开放。

2.评分细则

1)“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评分细则,具体见表五。

 

 

 

表五  “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分数

二级指标

分数

作业规范

及职业素养

10

人物安全

3

设备使用

2

操作规范

3

5S规范

2

诊断报告

90

准确故障定位

30

故障确诊过程细节记录

30

分析故障机理,提出维修建议

15

总结提炼知识点回答问题

15

总分

100

2)“汽车电气系统检修”评分细则,具体见表六。

表六  “汽车电气系统检修”分赛项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分数

二级指标

分数

作业规范

及职业素养

10

人物安全

3

设备使用

2

操作规范

3

5S规范

2

诊断报告

90

准确故障定位

30

故障确诊过程细节记录

30

分析故障机理,提出维修建议

15

总结提炼知识点回答问题

15

总分

100

(二)评分方法

1.评分标准:

“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和“汽车电气系统检修”二个项目满分均为100分。

2.特殊情况处理:

1)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2)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3)在竞赛时段,参赛选手有不服从裁判及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赛队当场评奖资格。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参赛队评奖资格。裁判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仍强行操作的,取消参赛队奖项评比资格。

4)试卷上留有不应有的标识、符号、文字,视情节扣5-30分。

3.成绩产生方法:

由裁判长指定裁判对应检录抽签表,找出各参赛队与工位号对应关系;将技能竞赛结果分别由工位号转换为参赛队,然后进行分值排序,打印封装。

总成绩为“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和“汽车电气系统检修”两个分赛项成绩之和。竞赛成绩相同时,完成工作任务所用时间少的名次在前。

4.成绩复核: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5.成绩确定:

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十二、奖项设置

(一)选手奖励。各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或个人一、二、三等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各赛项须严格按照获奖比例设置奖项,如因成绩并列而突破获奖比例,须报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批准。参赛人数不满5人(队)的,只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

(二)先进工作者奖。奖励为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比赛为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教师严格按国赛组队要求确定名额,不得多报。指导教师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四)优秀裁判员奖。奖励在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裁判员、评委和仲裁。

十三、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赛项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赛前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管理力量。

4.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二)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

2.熟悉竞赛规程和赛项须知,领队负责做好本参赛队比赛期间的管理与组织工作。

3.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各参赛队领队、指导教师在比赛前和比赛期间不允许私自接触裁判、与裁判谈论与比赛有关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裁判人员的评判。

4.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议,并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准确及时召集本队人员按时到达赛场。

5.比赛前指定一名领队或指导教师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二)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

2.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3.各参赛队领队、指导教师在比赛期间需保持通信畅通。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

2.参赛选手须文明竞赛,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

3.选手按要求和流程进行身份验证。

4.选手进入赛场不得携带任何纸质资料、通讯工具、电子书、存储设备、照相及录像设备等。

5.选手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若结束比赛,应向裁判举手示意,由裁判记录比赛结束时间;比赛结束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严禁作弊行为。

6.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器材故障,应及时向裁判反映,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7.比赛结束后,应按要求向裁判提交诊断报告;队长应在诊断报告上签字确认。

8.参赛选手应注意安全,必须穿安全鞋。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及时间安排,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离岗。

2.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精神饱满、热情服务。

3.熟悉赛项指南,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4.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比赛现场。

十五、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当日比赛选手退场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有关竞赛过程的书面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

附件一:2018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汽车发动机系统检修竞赛方案

附件二:2018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汽车电器系统检修竞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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